生态环境部发布:2022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 发布时间:2024-12-31 阅读数:86 分享至:
关于发布2022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组织计算了2022年全国、区域和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以及全国化石能源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供核算电力消费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时参考使用。上述因子与《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公告2024年第12号)中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一致。
特此公告。
附件:2022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生态环境部
国家统计局
2024年12月20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12月23日印发
2022年相比2021有何变化?
2022 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与 2021 年相比呈现出一定的变化趋势,全国整体排放因子下降,区域和省级层面变化各异。
1. 2022 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全国平均排放因子
2022 年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为 0.5366 kgCO₂/kWh。此数值体现了全国电力行业整体的二氧化碳排放水平,反映了在该年度内,每生产一度电所平均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是评估电力行业碳足迹的基础数据。
区域排放因子差异
区域分化显著:不同区域的排放因子差异明显。西南地区凭借丰富的水电资源,排放因子低至 0.2268 kgCO₂/kWh,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水电作为清洁能源,在其发电过程中二氧化碳排放极少,使得西南地区电力供应的环境效益显著。南方地区排放因子为 0.3869 kgCO₂/kWh,相对较低,这得益于其在新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积极进展以及一定程度的水电资源优势。然而,华北地区(0.6776 kgCO₂/kWh)、东北地区(0.5564 kgCO₂/kWh)、华东地区(0.5617 kgCO₂/kWh)、华中地区(0.5395 kgCO₂/kWh)、西北地区(0.5857 kgCO₂/kWh)的排放因子相对较高。这些地区的能源结构中,传统化石能源发电仍占据较大比重,或者清洁能源发展速度较慢,导致其电力生产的二氧化碳排放相对较多。
经济结构与能源需求影响:区域排放因子的差异与当地经济结构和电力需求特点密切相关。以华北地区为例,其工业发达,对电力的需求巨大,且长期以来依赖煤炭等化石能源发电,尽管近年来在推进清洁能源发展,但短期内难以实现能源结构的根本性转变,从而使得排放因子较高。东北地区同样面临类似问题,虽然其排放因子略低于华北地区,但经济发展对能源的依赖程度较高,新能源开发利用的规模和速度有待提升,能源结构转型面临挑战。
省级排放因子特点
资源禀赋主导差异:省级层面的排放因子差异更为突出,主要受各地能源资源禀赋的制约。四川(0.1404 kgCO₂/kWh)和云南(0.1073 kgCO₂/kWh)凭借丰富的水电资源,成为排放因子较低的省份。这些地区依托自然条件优势,大力发展水电事业,实现了电力供应的绿色化。相比之下,河北(0.7252 kgCO₂/kWh)、山西(0.7096 kgCO₂/kWh)等省份煤炭资源丰富,长期形成了以煤电为主的电力结构,尽管在能源转型方面有所努力,但由于产业惯性和能源结构调整的复杂性,排放因子仍处于较高水平。
产业结构影响显著:产业结构对省级排放因子的影响不容忽视。工业大省如山东(0.6410 kgCO₂/kWh)、河南(0.6058 kgCO₂/kWh),制造业发达,高耗能产业占比较高,电力消费量巨大,且能源结构调整步伐相对缓慢,对化石能源电力的依赖短期内难以改变,导致排放因子居高不下。而福建(0.4092 kgCO₂/kWh)、广东(0.4403 kgCO₂/kWh)等省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注重产业升级和能源结构优化,积极发展清洁能源产业,使得排放因子相对较低。
2. 与 2021 年相比的变化趋势
全国排放因子整体下降
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从 2021 年的 0.5942 kgCO₂/kWh 降至 2022 年的 0.5366 kgCO₂/kWh,下降幅度约为 9.7%。这一显著下降趋势表明我国在电力行业碳减排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主要原因包括持续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投资和发展力度,非化石能源在电力供应中的占比不断提高;同时,火电行业通过技术升级和节能减排措施,降低了单位发电量的二氧化碳排放。
区域排放因子变化不一
部分区域下降明显:东北地区排放因子有所下降,这可能得益于近年来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加快了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速度,逐步优化电力能源结构,减少了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华东地区排放因子也呈现一定程度的下降趋势,可能与该地区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加大清洁能源并网发电规模有关。
个别区域略有波动:华北地区排放因子相对稳定,虽然该地区也在努力推进清洁能源发展,但由于能源结构调整难度较大,且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持续增长,使得排放因子在短期内难以出现大幅下降。华中地区排放因子变化不大,可能在能源转型过程中面临一些制约因素,如新能源资源开发条件相对有限,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等。
省级排放因子变化复杂
多省实现减排:多个省份排放因子呈现下降趋势,如福建省排放因子下降幅度较大,从 2021 年的 0.4711 kgCO₂/kWh 降至 2022 年的 0.4092 kgCO₂/kWh,下降了 13.2%,这主要得益于其在海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领域的快速发展,以及对传统能源发电的优化升级。广东省排放因子从 0.4715 kgCO₂/kWh 降至 0.4403 kgCO₂/kWh,下降 6.6%,反映出其在能源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山东省、河南省等排放因子也有所下降,表明这些省份在推动能源转型和降低碳排放方面做出了努力。
部分省份排放因子上升:也有部分省份排放因子出现上升情况,如湖北省从 2021 年的 0.3672 kgCO₂/kWh 升至 2022 年的 0.4364 kgCO₂/kWh,上升 18.8%,可能与该省电力供应结构变化有关,如部分高排放机组发电量增加,或者清洁能源发电受到一定影响。重庆市排放因子从 0.4743 kgCO₂/kWh 升至 0.5227 kgCO₂/kWh,上升 10.2%,需要进一步分析其能源消费结构和电力生产情况的变化原因。
3. 影响变化趋势的可能因素
能源结构调整加速:我国积极推进能源革命,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非化石能源在电力供应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太阳能、风能、水能等清洁能源的大规模开发和利用,有效降低了电力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例如,西南地区水电资源的充分开发利用,使得该地区电力排放因子显著低于其他地区;东部沿海地区加大海上风电开发力度,推动了区域能源结构优化,降低了排放因子。
技术创新与应用推广:发电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创新,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了单位发电量的二氧化碳排放。在火电领域,先进的燃烧技术、高效的余热回收系统以及智能发电控制系统的应用,有效提高了火电机组的运行效率,减少了煤炭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新能源发电技术方面,风机、光伏组件等设备的技术升级,提高了发电效率和稳定性,降低了发电成本,进一步促进了清洁能源在电力供应中的占比提升。
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作用增强: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清洁能源发展和节能减排的政策措施,如补贴政策、税收优惠政策、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等,有效引导了电力企业加大对清洁能源的投资和开发力度。同时,碳排放交易市场的逐步完善,使得碳排放成本逐渐显性化,企业为降低碳交易成本,积极采取减排措施,推动了电力行业整体排放水平的下降。例如,一些高排放的火电企业通过参与碳市场交易,意识到减排的经济效益,从而加大技术改造投入,降低二氧化碳排放。
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升级,高耗能产业占比逐渐下降,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低耗能产业快速发展,电力需求结构发生变化,单位 GDP 电耗持续降低。这使得电力行业在满足经济发展需求的同时,能够更加灵活地调整能源结构,减少对高排放能源的依赖,从而降低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例如,一些传统工业大省在推进产业转型过程中,逐渐淘汰落后产能,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对电力排放因子的下降产生了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