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司长李高:年内启动CCER,收集方法学建议300余项

信息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2023-07-20 阅读数:1240 分享至: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上线至今满2周年,CCER(核证自愿减排量)重启的信号频频释放。


今年是否有望重启CCER,相关企业应该做好什么准备?为何全国碳市场上线2年来,只有电力行业可以进行碳交易,全国碳市场何时扩容?今后碳市场价格是否与国际接轨,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中发挥什么作用?


近日,针对以上问题,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李高接受了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详细介绍了碳市场运行、CCER重启、碳市场扩容、气候投融资试点、碳金融产品创新、碳价国际化等市场关注话题。


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2.37亿吨

《21世纪》: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2周年,建设情况如何,接下来如何谋篇布局?


李高: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正式上线交易,经过近两年的建设和运行,全国碳市场总体运行平稳,制度规则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全面提升,配额分配方法不断优化,价格发现机制作用初步显现,企业减排意识和合规能力明显增强,碳排放数据质量显著改善,基本实现预期建设目标。


一是制度框架体系初步构建。制定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登记、交易、结算等管理规则,以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和核查等技术规范,作为现阶段全国碳市场运行的制度基础。总体来看,全国碳市场运行框架基本建立。


二是市场运行健康平稳。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共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年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约45亿吨,按履约量计履约完成率为99.5%。截至2023年6月底,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2.37亿吨,累计成交额109.11亿元。市场运行健康有序,交易价格稳中有升,促进企业减排温室气体和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作用初步显现。


三是碳市场减排成效逐步显现。全国碳市场配额分配采用基于行业碳强度的基准值法,在确保电力供应的前提下,实现了对高效机组的激励和对低效机组的约束,促进了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提高了发电行业效率。企业低碳发展意识逐步增强,“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成为社会共识。


四是全国碳市场已成为展现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窗口。全国碳市场不仅是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工具,也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建立碳市场提供了借鉴,同时也在国际间碳定价机制讨论中“发出中国声音,提出中国案例”,受到国际社会广泛关注与认可。全国碳市场建设成效为树立我负责任大国形象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抓好全国碳市场建设管理各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快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出台,适时启动配套制度规范修订工作。


二是持续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健全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督促各方将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和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合规能力建设,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三是推进第二个履约周期各项工作。扎实做好2021、2022年度配额分配和清缴工作,组织开展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报送和核查工作,加强核查机构评估和信息公开。


四是进一步推动强化市场功能。在碳市场平稳运行基础上,逐步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逐步丰富交易主体、交易产品和交易方式,提高市场开放程度和市场流动性。


五是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研究制定相关交易管理办法和配套制度规范,尽早启动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切实维护市场诚信、公平、透明,强化社会监督,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新贡献。


CCER已收集能源等多个方法学领域

《21世纪》:今年是否有望重启CCER?


李高:CCER即核证自愿减排量,是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交易产品。自愿减排交易可作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履约,企业碳中和等活动的抵消机制。推进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有利于支持可再生能源、林业碳汇、甲烷减排、节能增效等项目发展,激励更广泛的行业、企业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目前,生态环境部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加快推进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前各项准备工作,并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明确了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主要制度安排。以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服务“双碳”目标为根本出发点,突出“自愿”属性,强化市场诚信管理和信息披露,鼓励运用现代化、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数据质量管理。目前,已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及项目开发与实施规范、审定与核查规则等配套管理制度,即将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是以“开门决策”的方式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目前,第一批项目方法学公开征集工作已经结束,共收集方法学建议300余项,涉及能源产业、林业、废物处理及处置等多个方法学领域,遴选评估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将按照“成熟一个发布一个”的原则,择优发布减排效果明显、社会期待高、技术争议小、数据质量可靠、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的方法学,逐步扩大自愿减排市场支持领域。


三是基本搭建完成了启动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所需的基础设施。组织建设了全国统一的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组织起草了注册登记规则和交易结算规则。目前两系统已完成初步验收,具备了上线运行的基本条件。


建设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根据新的形势要求,建立一整套被广泛接受、科学有效的制度规则和技术规范体系,又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设运行全国统一的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组建新的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动各项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力争今年年内尽早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通过制定实施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制度体系,并采取有力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项目具备真实性、唯一性和额外性,确保减排量可测量、可追溯、可核查,维护市场诚信、公平、透明。


《21世纪》:为何全国碳市场上线2年来,只有电力行业可以进行碳交易,全国碳市场何时扩容?


李高:建设全国碳市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开创性的事业。全国碳市场建设初期,考虑到发电行业管理制度相对健全,排放数据基础相对较好,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率先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实现了搭建基本制度框架,夯实管理基础,打通各环节流程的主要建设目标,同时为其他行业纳入统一的全国碳市场奠定了管理基础。


为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我部正在组织有关研究机构联合开展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专项研究。在开展多年的碳排放数据核算、报送与核查工作基础上,做好各项扩围前期准备工作,夯实碳排放数据质量,统一规范各相关行业核算、报告、核查等技术标准,研究制定行业配额分配方案,成熟一个批准发布一个。我们将在发电行业运行良好基础上,持续强化数据质量管理,逐步将市场覆盖范围扩大到更多高排放行业,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的重要作用。


气候投融资试点创新碳金融产品

《21世纪》:去年生态环境部公布了23个气候投融资试点,目前气候投融资试点有哪些进展?


李高: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高度重视、密切协作,与23个试点地方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统筹政策协同和服务创新,强化政府引导和市场激励,全力保障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发挥目标引领作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紧密围绕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有效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为地方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推动实现经济效益、气候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是助力经济动能转化,推动降碳减污深度融合。试点地方全面贯彻“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发展理念,突出系统性思维,通过有效和精准的投资推动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生产方式转变,从经济结构转型这一源头入手统筹推进降碳减污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是强调全局观念,形成政策协同和区域协同发展的工作格局。试点地方高度重视气候投融资工作,成立试点领导小组或工作组,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将地方经济、金融、产业、环保等领域政策与气候投融资工作有机衔接,推动气候投融资工作以点带面辐射全域,服务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等区域高质量发展。


四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服务国家稳经济大盘。试点工作不断探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精准度和有效性,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引导和激励更多资金支持绿色低碳发展。试点地方积极开展气候投融资项目征集和储备工作,截至2022年底,征集或储备项目超1500个,涉及资金2万亿元左右。


五是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打造差异化发展模式。试点地方紧密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工作基础、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现状,探索符合地方实际、具有地方特色的气候投融资实施路径,形成差异化发展模式。


《21世纪》:据了解,许多城市对碳金融产品进行创新,能否介绍具体情况?


李高:我们鼓励试点地方推动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稳妥有序探索开展包括碳基金、碳资产质押贷款、碳保险等碳金融服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推动碳金融体系创新发展。2021年7月,我们启动了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我们鼓励试点地方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研究和推动碳金融产品的开发与对接,助力气候投融资工具多元化,进一步激发碳市场交易活力。


截至2022年底,已有19个地方推进碳金融体系创新发展,占试点地方总数的82.6%。研究和推动碳金融产品开发与对接,建立各类金融产品与全国碳市场的挂钩机制,推动了辖区内金融机构稳妥有序探索碳基金、碳资产质押贷款、碳保险等碳金融产品和服务,促成碳金融体系的创新发展,精准地引导资金流入碳减排、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能源保供等领域。


比如,北京市通州区借助北京市承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交易职能的优势,发展出CCER质押贷款等融资工具。上海市浦东新区利用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交易中心的优势,支持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开展碳金融产品研发工作。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利用其作为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的优势,推动传统融资模式与碳资产有机结合。


COP28将完成《巴黎协定》首次全球盘点

《21世纪》:今年联合国气候大会将在迪拜举行,这一次大会的谈判目标是什么?


李高:2023年是全球气候治理“承前启后”的重要节点,COP28上将完成《巴黎协定》首次全球盘点。阿联酋作为COP28候任主席国提出以“团结、行动、落实”(Unite,Act,Deliver)为COP28主题,各方对于COP28成果抱有高度期待。


全球盘点是《巴黎协定》下重要机制安排,每五年开展一次,主要任务是评估实现《巴黎协定》目标的集体进展情况,以持续推动各国提升气候行动力度。第一次全球盘点将是COP28的重点任务,预计将形成有重要影响力的成果。COP28还将就减缓、适应、资金、损失与损害等方面作出重要安排。其中,COP27达成的沙姆沙伊赫减缓工作方案将于2023年开始实施,并于COP28达成首个决定;COP26达成的为期2年的全球适应目标工作方案将于COP28达成决定,COP27决定启动建立的全球适应目标框架拟于COP28通过;COP28还将进一步讨论损失与损害资金安排,包括损失与损害基金的运行和资金来源等重要问题。


《21世纪》:中国将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中发挥什么作用?


李高:中方认为,COP28应延续并深化COP27“共同落实”主题,以全球盘点为契机,向国际社会发出聚焦行动与合作的积极信号。


一是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多边主义是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出路。面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各国是命运共同体,只有各方通力合作才能有效应对。各方应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摒弃任何形式的单边措施。COP28应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的目标、原则及制度安排,确保全球气候治理沿着正确轨道行稳致远。


二是开展聚焦落实的全球盘点。全球盘点应以落实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全球盘点进一步展现各方落实《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的成果,全面评估实现《巴黎协定》目标的集体进展,评估发达国家目标和行动力度与其减排义务的差距,识别发展中国家所需的支持缺口,推动《公约》及其《巴黎协定》全面、平衡、有效实施。


三是充分响应发展中国家关切。发达国家对全球气候变化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同时具有应对气候变化的现实能力。发达国家应在COP28前切实兑现1000亿美元承诺,明确适应资金翻倍路线图,为制定2025后新的集体量化资金目标作出更大贡献。COP28应就全球适应目标达成有力决定,完成损失和损害资金机制建设,充分响应发展中国家长期呼吁的资金、技术及能力建设支持需要。


四是务实推进公正绿色转型。应对气候变化应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充分立足各国国情和能力,推进绿色公正转型。空喊口号、脱离实际和“一刀切”,看似富有雄心,实则有损气候变化多边进程。负责任地应对气候变化必须采取积极且务实的态度,COP28应促进应对气候变化和消除贫困、能源安全、创造就业、发展经济等需求有效协调,务实推动全球向绿色低碳、气候韧性社会的公正转型。


五是团结合作应对气候变化。当前一些发达国家拉“小圈子”,借气候之名实施保护主义、单边措施,构建绿色壁垒,严重损害全球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互信和动力。COP28对推动各方合作应对气候变化至关重要,各方应多做有利于团结合作的事情,多提供正能量,为落实《公约》及其《巴黎协定》营造凝心聚力、团结合作的积极氛围。


中方愿与各方一道,共同维护多边主义,坚持《公约》及其《巴黎协定》主渠道地位,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公平和各自能力原则,推动《巴黎协定》全面有效实施,携手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文章来源:气候司长李高:年内启动CCER,收集方法学建议30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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