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基本情况】碳交易背景
信息来源: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 发布时间:2018-09-06 阅读数:4215 分享至:
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全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自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以来,碳交易作为一项通过市场机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有效手段,已逐步为世界各国所接受。至今,全球已有超过40个国家及20个城市已实施或计划实施碳交易及碳税机制。
中国于2011年开始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发布了《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等七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2013—2014年,七个碳交易试点地区相继启动区域性的碳排放权交易工作。
2016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我国将在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届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第一阶段将涵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重点排放行业。在2013至2015年中任意一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万吨标准煤以上(含)的上述行业企业将被纳为控排主体。
2016年4月,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成为全国第八家,非试点地区第一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